2025年11月21日,桂林市委组织部发布《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》,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某某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。公示信息显示,陶某某’1972年8月生’。然而,细心的网友很快发现,这一年龄与前些年的公示信息存在明显出入。在2017年和2021年的任前公示中,陶某某的出生年月均为’1975年9月’。短短几年间,年龄竟相差三年多,这一’逆生长’现象迅速引发公众质疑。
面对舆论关注,桂林市委组织部迅速作出回应。12月8日,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,对于陶某某个人在本次公示中拟任的职务,’现在已经采取不予任用的方式’。当被问及为何陶某某的出生年月和几年前不同时,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。平乐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,相关部门已经依照程序进行认真的核查、核实,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正式渠道获取详细信息。
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对干部档案管理的关注。干部年龄信息作为’三龄两历一身份’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。近年来,中央多次强调严禁篡改干部档案,对档案造假行为实行’零容忍’。此次事件中,组织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对存在疑问的干部任用采取审慎态度,体现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。公众期待,随着干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,此类’年龄打架’现象能够彻底杜绝,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。
干部年龄造假不仅损害组织公信力,更挤占了真正优秀干部的上升渠道。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,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让每一份档案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。你对这起事件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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