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0日晚,在西乡塘的北际路、安阳路等路段,熟悉的景象变了。执法人员没有直接驱赶或没收,而是先递上一张《温馨提示》。这“柔性执法”的背后,依据的是《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。我专门查了,这条规定确实明确了不能擅自占用道路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。执法的程序是合规的,但这“柔”能“柔”多久?对于那些靠一辆三轮车养活一家人的摊主来说,被“劝离”后,明天的生计在哪?新闻里说暂扣了25辆电动三轮和4辆手推车,这些是许多摊贩的全部家当。城区的规划是有了临时规范经营区,但位置、租金、客流,是否真的适合这些被“劝离”的摊贩?(这里有个值得讨论的点: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具体罚则是什么?是仅警告、罚款,还是可暂扣工具?欢迎懂法的朋友来聊聊。)
北际路、安阳路、新阳路的宵夜摊,是许多南宁人记忆里的“深夜食堂”。一碗老友粉、几串烧烤、一碟炒螺,不止是食物,更是这座城市的温度和气口。这些自发形成的夜市,是市场需求的直接产物。但不可否认,油烟、噪音、垃圾和占道带来的拥堵与安全隐患,也是实打实的“城市病”。一刀切地取缔,会掐灭生活的活力;完全放任,又会损害公共利益。南宁提出的“规划临时规范经营摊区”,方向是对的,但关键在于怎么规划?是划在偏僻冷清、租金高昂的角落,还是真正考虑摊贩的生存和市民的便利?我们需要的不是“看起来整洁”,而是“活着的整洁”。
城市管理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单选题。对流动摊贩的管理,考验的是一座城市的治理智慧与温度。除了划定区域,是否能考虑分时段管理(如夜间特定时段开放部分路段)?是否能引入社区、摊贩代表共同商议规则?是否能对困难摊贩提供一些过渡期的帮扶或指导,帮助他们“转正”进入规范点?城市的面子很重要,但老百姓的肚子和日子更重要。真正可持续的“烟火气”,应该是在遵守基本规则的前提下,自然生长出来的,而不是被强行驱散或圈养起来的。南宁作为一座包容的城市,或许可以在这道难题上,探索出一个更有温度的答案。
南宁街头的变化,是每座成长中的城市都会经历的阵痛。我们怀念那份随性的烟火气,也渴望一个更有序、安全的环境。那么,在你看来,解决南宁的占道经营问题,更应优先考虑“严格执法保障秩序”,还是“多设规范点保留烟火气”?关注我们,一起为这座我们生活的城市,寻找更多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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