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恰恰出在这个“凭证”上。抽奖当天,她恰巧在市场附近,就顺路去凑个热闹。当主持人真的念出她手机照片里那个一等奖号码时,惊喜瞬间变成了错愕。因为主持人紧接着宣布:中奖者必须在1分钟内,持**纸质奖券正券**上台核对,超时视为自动弃奖。而她,手里只有手机里的照片。她急忙出示消费单据、身份证,甚至那张清晰的奖券照片,但工作人员只是摇头,指向角落里那块公告牌——上面用一行小字,写着这条“铁规”。1分钟倒计时结束,主持人宣布大奖作废,准备重抽。整个过程,快得像一场精心编排的戏,只有这位消费了13万的顾客,成了台下最尴尬的观众。
这里就埋下了第一个“互动钩子”:商家在发放这50多张奖券时,是否有法律规定的“明确告知”义务?我个人亲测走访过南宁几个建材市场,发现很多销售在给券时都语焉不详,重点都在“大奖有多大”,而对“怎么领”的关键条款,往往一句带过或干脆不提。你觉得,这种情况下,是消费者“自己没问清楚”的锅,还是商家“没主动说清楚”的责?
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,有奖销售必须“明确公布”兑奖条件、方式。这种把关键信息“藏”在角落的做法,算“明确”吗?我们南宁人做事讲究“明明白白”,这种“暗戳戳”的规则,难免让人怀疑其诚意。更让人无奈的是后续维权。当这位友女想讨个说法时,却被告知需要提供“商家未告知”的证据。可当时口头交流,哪来的录音录像?消费小票上,更不会印着“兑奖需知”。这几乎成了一个“死循环”:你没证据证明他没说,他就默认已经说了。
这就带出了我想讨论的第二个“靶点”:在南宁,乃至整个广西,我们是否太习惯于这种“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”的模糊地带了?很多促销活动,用大奖做饵,用复杂的规则做网,等到真正要兑付时,各种隐藏条款就浮出水面。这到底是商业智慧,还是诚信缺失?
这也让我想起我们广西人常说的“得食唔好嫌箩疏”(有得吃别嫌篮子疏)。意思是有了好处要懂得知足,但这句话的另一面,是不是也让我们有时对商家的某些“小动作”过于宽容了?我们是不是也该理直气壮地要求,所有的优惠和规则,都摆在明面上,让大家“得食”也得个明明白白?
最后,留一个更具体的选择题给大家互动吧:如果下次你在南宁参加类似消费抽奖,商家发券时没说清细则,你会怎么做?A. 不厌其烦,当场问清每一条兑奖规则;B. 多个心眼,用手机录音或让销售把规则写在单据上;C. 算了太麻烦,赌自己运气好不会中奖;D. 直接不参与,免得后续闹心。你的选择,或许能给大家提个醒。
